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


欢迎您与我司【吉安歆赛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本《自由 职业者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为我司合作伙伴提供服务。

【审慎阅读】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在您点击同意或书面签署本 协议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特别是权利义务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条款。上述条款以粗体及下划 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签约】当您按照提示填写您的个人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 完成全部申请或书面签署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 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司达成一致意见并成为我司招募的合作人员, 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不理解本协议内容或类似言辞做任何形式的抗 辩。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 请您立即停止任何的申请/注册/或书面签署程序。

【合作关系】您与我司通过本协议建立合作关系,适用《合同法》 《民法总则》和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协议条款: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由您为合作公司提供【 市场推广、信息系统服务、展览服务、其他 企业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技术咨询、物流配送、新媒体服务、 家政保洁等 】服务事宜订立本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服务工作内容

1.1 因我司与合作公司服务合作需要,特选用您按照我司与合作公 司相关合同的规定提供【 市场推广、信息系统服务、展览服务、其 他企业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技术咨询、物流配送、新媒体服务、 家政保洁等 】服务。

1.2 您应按照我司与合作公司相关订单要求规定的标准完成工作。

1.3 您承诺和保证,您具有提供本协议服务所对应的相应资质和专 业能力,您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若依据相关规定,您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收费,应通过所在机构 或以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则您自行负责办理全部事宜,若因您 的自身原因未办理前述事宜,则您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 并赔偿由此给我司及合作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 您承诺和保证,您将自行承担提供本协议服务所对应的风险。 在完成订单过程中,因您自身原因导致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及对 商家、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因您自身原因 导致人身损害的,属于商业保险理赔范围的,您应及时通过平台进行 理赔并通知本公司,由商业保险先行理赔,不足部分由商家承担。因 您原因导致最终理赔未成功的,由您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 协议效力

2.1 您的签约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您提供 的信息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提供或线下提供)。您承诺并保证您 所提供的签约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影响您和我司之间的《服务合作

协议》效力。本协议条款若在我司授权的网站上发布, 自您线上点 击确认之日起生效;若为书面签署,自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2.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无另行 约定情况下,协议效期将自动顺延。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商议后同意另 行签署新协议情况下,原协议自动作废;

2.3 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自然终止:
a、 经合作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您主动退出服务的;
b、 合作公司终止或变更业务模式而不需要您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c、 合作公司认为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
d、 我司和合作公司解除合作的;
e、 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再继续履行的。

第三条 我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我司通过合作伙伴技术平台进行自由职业者招募,您作为自由 职业者通过招募平台进行招募确认后,我司有权对您开展定期或不定 期的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培训、远程会议、在线培训等), 您须配合我司的培训工作。

3.2 您应根据我司及合作公司的订单要求完成订单服务,服务期间 您应遵守有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3.3 我司将按订单要求及合作公司相关规定与合作公司共同对您 的服务进行监督、才及对服务结果进行考核验收。

3.4 我司将按双方约定及时向您支付费用。此处您应知悉并同意: 您作为我司的合作人员,在合作公司正常向我司结算情况下,您的相

关费用将由我司完成支付,您无权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直接主张 任何费用。您通过合作公司渠道发起的提现/或任何申请支付的行为, 均视为向我司发起,而并非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发起。如合作公 司拒绝或逾期向我司结算相关费用,则我司有权延期向您支付相应费 用(是否需要变更需再次确认)。我司有权根据您接单的项目类型, 且在与合作公司协商后,独立决定是否为您购买商业保险,您无权要 求我司强制购买商业保险,您在接单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 失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3.5 您同意,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我司和合作公司有权为提供前述费 用结算服务的需要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 实名登记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相关信息等),并将您的相关信息提交 第三方机构进行身份验证。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或不完整 的资料,或者我司或合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 过期或不完整,我司或合作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对此我司或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承诺并同意负担因此 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若因国家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我司或合作公司需要您补充提 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我司或合作公司有权暂 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同时,我司对您向我司提交的以 上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拥有管理权、支配权。为方便后续 向您精准推送、匹配订单信息,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我司有权将您的 部分信息共享给我司、我司的关联公司及存在合作关系的公司,但该

等主体将会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应按时尽责地完成我司以及合作公司要求的工作内容,并达 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肖 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政策、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

4.2 协议期内,您应在我司以及合作公司许可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有 关的商业信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您均有义务对双方合作的 有关协议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我司、合作公司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它方披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 密信息。否则,因此导致我司及/或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损失, 由您负责赔偿。

4.3 除本协议事项外,您不能以我司及/或合作公司的名义开展任何 与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业务或活动。

4.4 若相关服务通过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提供,或者合作公司 指定的相关网络平台备案,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可能将要求您签 署、点击电子协议,您同意点击签署。您点击确认后即表示您认可协 议条款,同时该协议将对您产生法律效力。

4.5 若您被推荐给第三方提供服务情况下,并与其存在事实或法律 上的人事劳动关系,您有义务告知我司并拒绝合作,若您知情未告知 我司,您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4.6 您不得为企业高管、军人、公职人员等特殊身份,如您存在前

述特殊身份,需及时告知我司并经我司书面确认,否则我司有权单方 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服务费用的支付

5.1 我司将根据经合作公司的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在收到合作公司的款项后向您支付服务费用,如合作公司未按时向我 司支付款项,我司有权相应顺延向您支付服务费用,无需承担违约责 任;如顺延超过 30 天,我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后 与您结清上一结算周期的服务费用。由于您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 质量、服务时长等情况的不同,该服务费用金额将根据订单执行的评 估情况做动态浮动,您清楚并了解该等浮动为正常情况。我司以人民 币形式向您支付服务费用,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我司负责代扣代 缴。

5.2 我司将通过【 】账户向您支付上述服务费用。
A.银行
B.支付宝
C.微信 您应向我司提供以您本人实名注册的对应账户信息,以及相关必要

的证件。若具体账户信息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在线提供的,以您在线提 供的信息为准。

5.3 我司服务费用支付以您提供的收款帐户为准,因您提供的收款 帐户不实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如您帐号变更或发生不可 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我司或在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变更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5.4 我司不承担您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也不负责您的任何医疗保险 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 时改正;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6.2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彼此不负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 一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本协议 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 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 重大公共疫情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黑客 事件、大范围电信事故等。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7.1 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a. 协议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协

议的,但您要求终止协议应事先获得合作公司的同意并不得影响合作 公司的运营;

b. 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且违约方在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 仍未予改正的,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c. 您如未能达到我司的要求,我司在工作验收时将给予警告; 此后如仍发生类似情况的,我司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涉税事务委托授权

您/本人委托我司【即 吉安歆赛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本合 同交易项下的涉税事务,包括代理报税、代开发票和代开个人完税证 明。

您/本人确认我司【即 吉安歆赛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合 同授权提交的相关申报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和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

您/本人确认与我司【即 吉安歆赛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 公司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人事劳动关系,不属于合作公司人事管 理权限范围内的个人,也并非其股东。

第九条 其他

9.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请我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2 我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 




(以下无正文)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由职业者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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